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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考评办法…
大 通 区 目 标 管 理 考 评 办 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争先进位的要求,科学、有效地开展目标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第二条 考评以市直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下达的主要任务目标和机关规范化建设为内容,实行立体考评。坚持以实绩比高低、定奖惩,区别不同情况,突出重点工作和经济考核,重点看发展、看效益、看贡献。
第三条 考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考评程序,严明考评纪律,严防弄虚作假。
第四条 根据考评结果,实施奖惩。
第五条 区目标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目标管理工作。

第二章 考评范围

第六条 考评范围为各镇、大通街道、区直各部委办局(含依照公务员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工、青、妇等人民团体。

第三章 考评内容

第七条 考评内容分为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和机关规范化建设目标两部分,重点是工作任务目标落实情况。
第八条 各项考评目标的制定要按照高标准、满负荷、逐级负责把关的原则,努力提高目标的科学性。
第九条 被考评单位确需调整目标的,必须经区委、区政府同意。

第四章 考评方法

第十条 考评分镇、街道考评和区直机关考评两类,主要采取区目标管理机构考评、相关部门考评、民主测评、征求市直部门意见和区分管领导意见等方法进行。
一、区目标管理机构考评:包括半年考评、年终考评和不定期抽查。
二、相关部门考评:主要指区委、区政府“两办”的督查,区纪检、组织、监察、区机关工委、区计生、区综治等单位根据各自的主要职能进行的年度考评,并填报《相关部门考评表》。
三、民主测评:主要采取向机关和基层征求意见的方式进行。
四、征求市直部门和区分管领导意见,每年年终由区目标办负责征求。
第十一条 考评得分以“基础分+加减分”的方法计算。
第十二条 在立体考评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比,确定位次。

第五章 奖励与惩戒

第十三条 奖励。
(一)对当年在全区目标考评中前2名的镇、街道;前5名的区直机关单位予以奖励。
(二)资金来源。区政府设立目标管理奖励基金专户,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惩戒。对当年在目标考评中“较差”的单位的领导班子进行惩戒。

第六章 纪 律

第十五条 考评要实事求是,严格执行考评规定,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第十六条 凡在目标考评中弄虚作假或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和奖励的,一经查出,取消其荣誉,收回其奖励,并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区目标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大通区目标管理考评奖惩细则

根据《大通区目标管理考评办法》,为量化、细化目标管理考评标准,提高考评工作的可操作性,特制定本细则。
一、年度目标的制定
(一)凡有市、区下达任务目标的各责任单位(合署办公的依一个部门为主),要根据市、区下达的各项任务目标和要求,足额制定,不得任意降低标准。市、区下达任务目标不一致的,以区下达的目标为准。
(二)上级没有下达任务目标的单位,从实际情况出发,参照上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及其完成情况制定,原则上不得低于上年度。
(三)年度任务目标的制定,按照“本单位草拟,区分管领导审签,区目标委审核,区委、区政府审定”的程序进行。
(四)机关规范化建设目标,主要围绕勤政廉政、劳动纪律、工作效率、政务公开、服务质量和机关环境等方面来制定。
(五)按照科学合理、易于掌握、便于考核的原则,对各项任务目标,根据难易程度进行细化量化,提出明确的时限和质量要求,并注明分值和责任人。
二、考评方法
(一)平时考评由区目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采取不定期的突击抽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记录在案,当场扣分。
(二)半年考评。每年7月15日前,各单位要对目标实施的进度、质量以及措施的落实情况、机关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区目标办,区目标办进行抽查、督查。
(三)年终考评。于次年的元月份进行。由各单位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打分结果于元月15日前报区目标办。由区目标管理委员会按《考评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组织考评。
三、计分标准
(一)基础分为100分,其中,年度任务目标80分,机关规范化建设20分。根据征求市直单位意见、获得国家级奖励及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要工作情况,按照加分标准适当加分。
(二)加分标准
1、全面工作受到国家级(含行业、系统)表彰的加3分;单项工作受到国家级(含行业、系统)表彰的加2分。
2、当年综合评比居全省同行业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加3分、2分、1分。
3、当年综合评比居全市同行业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
(三)减分标准
1、职工违法有一例减2分,违纪有1例减1分。
2、不能依法履行公务,在行政诉讼中败诉案件有一件减1分。
3、工作出现失误,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有一例减1分。
4、因工作原因造成进京集体上访的,发生一起减6分;造成赴省集体上访的,发生一起5人以上减2分,10人以上减4分;造成去市集体上访的,发生5人以上减0.5分,10人以上一起减1分;来区集体上访,发生一起减0.5分。
5、当年综合评比居全市同行业后3名的减1-3分。
四、年度总评
区目标管理机构根据立体考评的得分结果,按照镇、街道与区直机关分类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拟定奖励名次,报区委、区政府审定。
五、奖励与惩戒
(一)奖励
1、对考评进入前2名的镇、街道各奖励1万元、0.5万元。
2、对考评进入前5名的区直机关单位各奖励0.5万元、0.4万元、0.3万元、0.2万元、0.1万元。
(二)惩戒
1、对当年综合评比进入最后一名的镇、街道,给予通报批评;对连续2年综合评比最后一名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诫免一次;对连续3年综合评比最后一名的镇、街道,对其负责人进行重点考核,确定不称职的,视情况给予调整。
2、对当年综合评比进入后2名的区直机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连续2年综合评比后2名的单位,对其负责人诫勉一次,对连续三年综合评比后2名的单位,对其负责人进行重点考核,确实不称职的,视情给予免职、待岗、降职处理。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达标的单位,计生工作完不成年度目标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考评资格。

      大通区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富。境内有砂江坝商代遗址、钱鑫提督府遗址,唐代七大瓷都之一的上窑“古寿州窑”遗址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洛河古称洛涧,是淮河沿岸重要的商埠,素有“小蚌埠”之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大通“万人坑”是日本侵华的重要历史见证。大通是淮南煤炭的发源地,早在明末清初就有当地人土法开采煤炭的历史,上世纪50-60年代,大通、九龙岗煤矿更是远近闻名。大通区是建国初期淮南市委、市政府所在地。 

      大通区属于北半球亚热带与温带的过渡地带的温暖带气候,其特征为热量丰富、日照充足、气候温和、雨量适中,夏季多雨、冬季干旱、四季分明、季风显著、无霜期长。 

      大通区地势南高北低,有丘陵、湖泊、河滩三大地貌,全区最高点为朱家大山,海拔212米。四志界线为东与凤阳、定远交界,西与田家庵区接壤,南与长丰毗邻,北临淮河,具有优越的区位优势,京福高速公路淮南连接线、洞山东路建成通车,206国道穿境而过,水陆交通十分便捷。距离合肥骆岗机场1个小时行程。 

      境内有洛河发电厂及三角湾、幸福湾、西小湾三大灰场。地区矿物质丰富,煤炭、粉煤灰、石灰石、晋陶土、轻质陶粒、珊瑚石、白云石、大理石、矿泉水等10多种天然资源,储量丰富。境内拥地耕地14万亩,水面8万亩,山场1万亩,有淮河、窑河、高塘湖、蔡城塘等河流湖泊。

      大通依托境内安徽省乳制品加工龙头企业--益益乳品公司发展奶牛养殖,全区奶牛扩群到3000头,为“安徽省奶牛第一区”。特色农业发展较快,目前全区特色农产品基地初步形成,先后建成了万亩优质粮、万亩水产、万头生猪、万亩林业、千头奶牛、千亩无公害蔬菜、千亩水产、千亩漂藕、千亩葡萄等基地。“舜丰”牌大米、沈大郢西葫芦、柿元黄瓜等无公害农产品、上窑大闸蟹等农产品品牌享誉省内外。全区主要工业产品有药用PVC硬片、服装、新型卷门、啤酒瓶、高档豆制品、水泥预制品、粉煤灰制品等。 

      在“东进南扩”城市发展战略的强力带动下,大通区作为淮南中心城区的有机组成部分,必将成为淮南的平安之区,魅力之区,文明之区,经济强区,成为新一轮对外开放的热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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