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点首页 | 群众团体 | 宣传工作| 政法在线 | 组工信息 | 统计分析 | 科教文卫 | 农业经济 | 招商引资 | 大通旅游 | 联系我们


 

栏 目 导 航--



□□
   大 通 概 况


□□    领 导 致 辞


□□
   工 作 动 态


□□    机 构 设 置


□□    规 章 制 度


□□    考 评 办 法


□□    文 件 汇 编


□□    党 建 在 线


□□    议 事 规 则

 

□□    意 见 反 馈


首页 >>>议事规则

中共淮南市大通区委书记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为了健全区委集体领导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工作通气,协调各方关系,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经区委同意,特制定区委书记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一、会议时间。区委书记办公会议每周召开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星期二上午8:30在区委一楼会议室召开。如遇重要情况随时召开。
  二、参加人员。办公会议由区委书记或主持区委工作、受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市委副书记参加会议。区政协主席、区纪委书记列席会议;除研究干部问题外,区委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研究干部问题时区委组织部部长列席会议。其他列席人员根据会议内容需要确定。
 三、会议议题。(1)检查上周工作进展情况,安排协调本周区委和区几大班子工作要点。(2)研究涉及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问题或有一定影响的重大专项工作。(3)酝酿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的干部任免、奖惩问题。(4)研究提交区委常委会议研究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查处问题。(5)对区委常委会决定的重大事项组织实施、进行协调。(6)其他需要区委书记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问题。
  四、会务工作。区委办公室负责书记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需要提交区委书记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议题于每周一上午交区委办公室汇集,由区委办公室提出安排意见,填写《区委书记办公会议题呈报表》,报区委书记或主持区委工作、受书记委托的副书记确定。会议讨论事项一般由有关部门准备简要书面汇报材料。区委办公室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五、决定事项的落实。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会后,由区委书记、副书记、区人大、政协负责同志按照工作分工,负责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重要决策落实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书记办公会议或区委主要负责同志汇报。
 六、保密纪律。办公会议讨论的问题除根据需要对外传达通报外,与会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守秘密,不得向会外泄露。

 


 
 

Copyright © 2004 淮南市大通区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 合作与技术支持 起点设计艺术工作室